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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拆[2007]18号
关于公布六安市2007年度拆迁房屋货币
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补偿价格的通知
金安、裕安区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六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
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26条等条款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六安市2007年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补偿价格予以公布。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可按《六安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一、六安市城区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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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价 格
(元/m2) |
结构、装修、设备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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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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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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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 |
钢筋砼框架、框剪、梁柱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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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结构 |
1 |
1112 |
钢筋砼柱、梁、砖墙共同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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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37 |
砖或部分钢筋砼梁(有构造柱、圈梁)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水泥地坪;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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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75 |
砖墙承重,钢筋砼地圈梁、圈梁;钢筋砼桁条;钢筋砼楼面、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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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12 |
砖墙承重,钢筋砼地圈梁;平面屋、瓦屋面(钢筋砼桁条);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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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木结构 |
1 |
848 |
24扁砖墙、大瓦、木桁条、水泥地坪、门窗齐备,水电齐全;檐高2.8~3.0米(含2.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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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30 |
24砖墙、大、小瓦、木桁条、水泥地坪、门窗齐备,水电齐全;檐高2.8~3.0米(含2.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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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00 |
18或12砖墙、大、小瓦、门窗齐全,水电齐全;檐高2.5~2.8米(含2.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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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房 |
425 |
半砖、半土、土墙、瓦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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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结构 |
1 |
370 |
泥焊小瓦或大瓦屋面,混合人字架、铁屋架,不规则门窗,有水、电,檐高2.5米以上(含2.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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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31 |
各类屋架、屋面,内粉刷,不规则木门窗,水泥地面,不规则桁条,有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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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含有划拨土地取得费用的补偿。收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使用土地年限和土地开发情况另行给予适当补偿。
2、房屋层高不足2.2米的,按简易结构房屋基准价的50%-70%给予适当补偿。
二、六安市城区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影响因素
1、成新标准系数按下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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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年限 |
2年以内 |
2-5年 |
5-10年 |
10-18年 |
18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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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系数 |
1.0 |
0.9 |
0.8 |
0.7 |
0.6 |
2、区位划分系数按下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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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区 位 |
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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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类 |
东至淠河总干渠以西;南至皖西路、大别山路以北;西至解放路以东;北至皋城路以南闭合区域。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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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类 |
东至淠河总干渠以西;南至龙河路以北;西至淠河路、皖西西路、黄大街、磨子潭路以东;北至光明路以南闭合区域。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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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类 |
东至朝阳中路以西;南至佛子岭路以北;西至金寨路、及金寨路延伸段至老淠河以东;北至华山路以南闭合区域(含月亮岛)。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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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类 |
其它城市规划控制区内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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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类 |
三十铺镇、城南镇 |
-0.1 |
3、非住宅房屋使用功能分类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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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使用功能 |
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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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用房 |
单位或个人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颜料、糖业、烟酒、日杂、服装、布料、鞋业、餐饮、服务等房屋。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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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房 |
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等房屋。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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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 |
单位或个人用于办公、会议等房屋(含文、教、卫公益用房)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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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房 |
单位或个人用于储存货物的房屋,含公厕等公益配套房屋。 |
+0.10 |
注:房屋结构分类、区位系数、成新标准等同于住宅房屋。
4、非住宅房楼层增减系数按下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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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
一层 |
二层 |
三层 |
四层 |
五层 |
六层 |
七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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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系数 |
+0.25 |
0.00 |
-0.10 |
-0.15 |
-0.20 |
-0.25 |
-0.30 |
5、沿街两侧经营用房系数按下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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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范 围 |
系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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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街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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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路(鼓楼街至梅山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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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街、鼓楼街(云路街至皖西路),解放路(皋城路至大别山路),黄大街(紫竹林路至皖西路),梅山路(皖西路至球拍路南口)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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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健康路至解放路),球拍东、西路,紫竹林路(解放路至黄大街)、皖西路(五里墩大桥至梅山路),大别山路(皖西路至磨子潭路),解放路(皋城路至梅山北路、大别山路至龙河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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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城西路,梅山北路(球拍路北口至解放路)、磨子潭路(振华路至紫竹林路),解放北路(梅山北路至华山路),解放南路(解放南路桥至龙河路),梅山南路(大别山路至龙河路),健康路(皖西路至人民路),皖西东路(五里墩大桥至七里站大圆盘),大别山西路(磨子潭路至金寨路),龙河路(梅山南路至磨子潭路),光明路(解放路至梅山北路)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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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北路,长安南路,梅山南路(龙河路至佛子岭路),梅山北路(解放路至淠河路),皋城东路(皋城路桥至长安北路),佛子岭路(安丰路至磨子潭路),解放南路(龙河路至佛子岭路),人民东路(健康路至新河西路), 光明路(解放路至淠河路),齐云路(解放路至磨子潭路),皖西东路(七里站大圆盘至安丰路) |
+0.4 |
|
其
它
街
道 |
一类地区其它街道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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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地区其它街道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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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地区其它街道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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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地区其它街道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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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地区沿街两侧经营用房系数:路面宽度10米以上的增减系数为+0.0;路面宽度6-10米的增减系数为-0.1;路面宽度6米以下的增减系数为-0.15 |
说明:沿街两侧经营用房系数底层按上表执行;二层以上(含二层)沿街系数均为0。
6、住宅房屋楼层增减系数按下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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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系 楼层
数
层 次 |
一层 |
二层 |
三层 |
四层 |
五层 |
六层 |
七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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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0.08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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