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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由来 一九七九年六月,市政建设工程队成立;七月,改为市政建设工程处,后改为市政工程管理处,下设有政秘、财务、工程、供销和市管股等职能部门及市政工程队;一九八○年三月,筹建二虎山采石场和七里站炒拌厂;四月,设立路灯班;五月,筹建预制厂;七月,市政工程管理处党支部成立;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在原路灯班基础上,成立路灯管理所;一九八五年五月,市政工程管理处一分为二,分别成立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一九八六年十月成立监察分队,后改为市政管理办公室;一九九七年成立市政大桥管理所;一九九八年七月市政管理办公室改为市政道路管理所;一九九九年四月成立市政排水管理所;二○○○年七月,市政工程管理处由原县级六安市整建制上划。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是隶属市建设委员会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四所(道路、桥梁、排水、路灯)及一办两科(办公室、财务科和工程综合管理科)。现有在职职工158人。
(三)主要职责和管辖范围 根据六政办(2000)36号《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规划区事权划分意见的通知》和(2002)51号《关于六安市规划区内排水体系管理职能界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市政工程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对市区内十五条主干道、慢车道、人行道、下水道、路灯、桥梁等市政设施行使管理、养护和维修职能。四所主要承担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职能,综合管理科主要承担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 管辖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具体设施量情况如下:十五条主干道总长度4.52万米,总面积134.93万平方米(其中沥清路面9.2万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30.19万平方米,桥梁面积为17201平方米,下水道长度10.48万米,各类检查井、雨水井1.25万座,路灯灯杆3161柱,8902盏路灯,控制箱195个,总功率1948.6千瓦,七条排水体系总长23.375公里。
(四)行政许可事项 我处是受建委授权实施对市政公用设施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依法受理下列行政许可事项: 1、道路占道审批; 2、道路挖掘审批; 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的行驶审批; 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5、临时排水许可审批; 6、排水许可审批。
(五)法人代表介绍 郑安民,男,大专,中共党员。一九五一年三月出生,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二○○二年五月担任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至今,二○○五年三月当选市政工程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六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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