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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情况简介          【字体:
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情况简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30


  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一九七九年六月成立,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根据地委、行署地发[1999]36号文件和地委15号会议纪要规定,原县级六安市园林处整建制上划。现办公地址位于六安市人民路56号巷。

一、机构设置

  市园林处是隶属于市建委正科级事业单位。现设四个科室(政秘科、园林科、生产科、财务科),三个绿化养护队和一个花卉中心。现有在职职工中含专业技术人员25人,技术工人37人。

二、主要职责

  市园林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制定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管理城市道路绿地、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监督社会绿化的实施,查处破坏绿地的违法行为,负责对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的考核。

三、绿化概况

  撤地设市以来,我市城区绿化面积大幅度增加,各条新增道路绿化工程相应配套,绿化品味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并先后建成了滨河公园、球拍广场、站前广场、北门塔公园等供市民游乐、休闲的大型场所。目前我市城市园林绿地面积657公顷,人均公共绿地5.6平方米,建成区绿地覆盖率31%,建成区绿地率23%。

四、行政许可事项

  市园林处是建委授权行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法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如下表:
 
 许 可 事 项   法律、法规依据名称  发布机关、文号  发布日期
 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风景园林地绿化设计方案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审批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12号  2002.9.13
 城市的公共绿地设计方案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城市树木修剪的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的批准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批准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砍伐城市树木的批准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干道绿化带设计方案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城市居住区绿地设计方案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五、相关法律、法规

 1、《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2.6.22
 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12号   2002.9.13
 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建城[1993]784号   1993.11.4
 4、《城市果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建城[2000]192号   2001.9.1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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