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六安市建设委员会 |
| 内设机构名称 |
主 要 职 能 |
联系电话 |
| 办公室 |
协助管理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新闻宣传、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机关文书档案和信访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
3378289 |
| 计划财务科 |
组织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申报全市建设项目;负责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各项资金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
3378328 |
| 政策法规科 |
研究拟定建设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和报批;负责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指导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协调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
3378282 |
| 城市建设科 |
负责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的具体协调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工作;配合计划财务科负责做好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编报;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监督保护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会同政策法规科做好城建系统改革改制工作。 |
3378329 |
| 村镇建设科 |
拟定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全市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全市小城镇、村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计划财务科,做好小城镇建设项目编制、申报工作,并指导、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
3378330 |
| 科技设计科 |
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全市建设科技工作,组织建设科技项目引进和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监督指导施工图审查和抗震设防审查;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组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的实施应用;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
3378281 |
| 人事教育科 |
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委党委有关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理论学习及业务技术培训、职业道德及行风教育;负责委机关及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管理委属学校的有关工作,指导岗位培训、职业技能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协调、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和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行业工程劳保费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规范。 |
3378283 |